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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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江西:4576人因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犯罪

来源: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7-08

新华社南昌6月5日电(记者赖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已结案审理涉及长江的案件。全流域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2868起,判处处罚4576人。严格司法保护,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江西拥有152公里的长江岸线,也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打击长江流域犯罪活动一直是我们的重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书柱介绍,在审判工作中,法院贯彻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修复相结合的审判原则,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

江西,素有“千河归泊,泊湖入长江”之称,是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的重要支撑。为此,江西省法院以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为重点,为长江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案件2868件,判处4576人,审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77件。

为加强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试点协调,实现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综合保护,4月20日今年,由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江西、湖南、湖北四省六市法院共同协商,共同签署了《关于司法合作机制的合作协议》。 《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涵盖司法协助、审判执行、交流合作等九大工作机制,将为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综合保护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障。 ——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