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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川渝段首个全流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

来源: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9-09

正义网重庆4月26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潘强 马弘 蒲昌迅)4月23日,嘉陵江川渝段6个协作检察院在重庆举行区域协作会,来自四川省的广安、广元、南充、遂宁、资阳五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嘉陵江川渝段首个全流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据悉,嘉陵江是长江水系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也是重要的水源补给河流,流经陕、甘、川、渝等省市,全长1120公里,流域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做好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是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两地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应有之义,更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川渝等六省市区检察院《关于建立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意见》明确六大协作监督的重点:环境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和近岸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非法占用、破坏岸线资源和河道,破坏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违规使用水资源、污染饮用水源,水利水电等工程、设施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等。

《意见》确定建立六大协作办案机制,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发现与移送、协助办案、联合专项行动、协同生态修复等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协作机制,细化协作方式,确保协作顺利推进、落实落地。

据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田介绍,开展联合专项监督是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中最重要和最常态的协作模式,每年将确定一个监督专题。首年主题是“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六个协作检察院将围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养殖污染、港口船舶水污染、岸坡环境污染等监督重点,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有效解决此前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监督各管一段、力量分散、标准不一等问题,打造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监督共同体,形成同防共治监督合力,为嘉陵江流域水质安全和生态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川渝两地嘉陵江沿线基层检察院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重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重庆公众河流环保文化中心等公益组织代表受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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