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0 引 言
1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实践总体情况
2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实践存在的问题
2.1 水权交易内生动力不足
(1) 区域间水权交易需求弱。
(2) 取用水户间水权交易动力少。
(3) 灌区用水户水权交易意愿低。
2.2 水权确权难度大
(1) 区域水权确权依据不充分。
(2) 取水许可确权范围有限。
(3) 未纳入取水许可的水资源缺乏确权途径。
2.3 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滞后
(1) 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权交易的支持不足。
(2) 水权交易的配套法律规范不完善。
(3) 水权交易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2.4 流域性水权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3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机制建设的现实需求
3.1 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的需求
3.2 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的需求
3.3 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需求
3.4 解决取用水管理难题的需求
4 长江流域水权交易机制建设的推进策略
4.1 建立倒逼机制培育买方
4.2 建立激励机制培育卖方
(1) 区域用水指标转让激励。
(2) 用水户节水水量转让奖励机制。
(3) 鼓励农户间开展水权交易。
(4) 激励水资源重新配置的山塘、水库参与交易。
(5)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水权交易。
4.3 扩大可交易水权范围
4.4 健全政策法规保障交易
4.5 搭建交易平台促进交易
4.6 强化监管机制规范交易
5 结论及建议
文章摘要:为了解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现状,准确把握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探索空间和可能方向,对长江流域19省(市、区)水权交易实践进行了充分调研。在深入分析长江流域水权交易的现实需求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基础上,以需求为指引、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建立倒逼和激励机制、扩大可交易水权范围、健全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搭建流域性交易平台等长江流域创新水权交易机制建设的推进策略。研究成果可为南方丰水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参考。
文章关键词:
作者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资源管理局
论文DOI:10.16232/j.cnki.1001-4179.2022.04.007
论文分类号:TV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