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期刊导读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长江大保护背景下长江流

来源: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2-02-25
文章目录

一、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概述

(一)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起因

(二)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法理依据

    1. 生态文明论

    2. 环境权论

二、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饮用水污染治理领域存在法律空白

    1. 饮用水污染治理中的监管责任缺失

    2. 地下饮用水源污染治理工作存在法律空白

    3. 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政府间跨区域合力不足

(三)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

    1. 调查核实权的行使问题

    2. 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存在漏洞

三、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机制的基本路径

(一)加快立法进程,实现对长江流域饮用水污染治理工作的专项保护

    1. 明确饮用水污染治理中的监管责任,探索建立统一的水源巡查制度

    2. 从法律规制角度强化地下水源污染防治措施

    3. 紧盯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缺失问题

(二)加强政府间合作,实现长江流域水污染跨区域治理的目标

    1. 加强顶层设计

    2. 细化相关配套机制

(三)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推动长江水污染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1. 健全调查核实权的行使机制

    2. 完善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机制

四、结语

文章摘要:作为母亲河,长江流域各项资源都与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紧密相关,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了更好地治理长江流域水污染,需要坚持生态优先的基本理念,不断加快流域立法进程,配套相应的司法措施以及其他措施,革新管理体制。当下,我国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中主要存在政府间合作力度不足、饮用水污染治理领域立法滞后、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必须要加强政府间合作,加快饮用水污染治理领域立法进程,健全和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真正实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目标。

文章关键词:

作者单位:  南京海事法院   

论文分类号:D922.6;D925.1